欧盟根据POP重铸法规对(*)及其盐和酯类设定了限值。 该修正案将于2021年3月15日生效。
2019年,欧盟(EU)发布了关于持久性**污染物的法规(EU) 2019/1021,即“ POP重铸法规”(截至2020年9月的合并版本)。 自发布以来,POP重铸法规附件I的A部分已多次修订。 这些修订包括:
添加全氟辛酸(PFOA)及其盐和与PFOA相关的化合物
修改及其衍生物(PFOS)的“中间用途的特殊豁免或其他规范”中的*4点
添加三氯杀螨醇
修改PFOA及其盐和与PFOA相关的化合物的“中间用途的特殊豁免或其他规范”下的多个条目(法规(EU) 2021/115)
当POP重铸法规发布时,(*)及其盐和酯类被列入该法规的附件I,但没有有无意微量污染物(UTC)的限值。 自该法规发布以来,欧盟**(EC)已将这些物质确定为某些物品中的杂质,包括进口纺织品和用于木板生产的回收木屑。
2021年2月23日,欧盟发布了法规(EU) 2021/277,以在POP重铸法规附件I的A部分“中间用途的特殊豁免或其他规范”中将*及其盐和酯类的限值设定为不**过5 mg/kg。该限值适用于含*及其盐和酯类的物质,混合物或物品。
较新修正案将于2021年3月15日生效,即为该修正案在欧盟官方公报(OJEU)上发布后的*20天。
表1总结了新法规的要点。
法规(EU) 2019/1021 公约和议定书中所列物质以及仅公约中所列物质 | ||
| 法规(EU) 2021/277修订法规(EU) 2019/1021附件I的A部分 | 法规(EU) 2019/1021附件I的A部分 |
物质 | *及其盐和酯类 (CAS 号87-86-5 等) | *及其盐和酯类 (CAS 号87-86-5 等) |
中间用途的特殊豁免或其他规范 | 物质,混合物或物品中≤ 5 mg/kg | 无 |
生效日期 | 2021年3月15日 | 现行 |